今年只過去了兩個月,但已經發生了很多事,或許是廿多年來最堪回憶的幾樁。
農曆新年臨近,很多摩天辦公大樓的大堂都放一大棵桃花。同事們都知道我沒有女朋友,午飯時間行經過那些大堂,同事就會說:“快啲去行個圈啦!去啦去啦!”。我每一次都以微笑點頭來回應,我絶對不會反感。不過,有一位比我年長而也是單身的女同事卻每一次都叫得特別起勁,每次她說完,我都會猜疑她是否在嘗試說服自己。年初一前最後的那個長週星期六,中午放工後又路經那棵最大的桃花。我停歩,走向它,站在它的正南方,頭上下擺動,露出一副細意觀賞的様子,如是者在其餘三方都做了一次。恰恰走完一圈,我橫向掃視一眼,看到一個警衛對著我獰笑,我看到他心中閃過 “白痴”兩字。
我問好友:“揾女友係唔係樣最緊要呀?”“你係咪白痴架!咁都要問。”他的回應平定了我心中的起伏。我估九乘九人,不論男女,都為這問題疑惑過、掙扎過,經歷的時間或長或短。可能某時某刻突然以為自己找到答案、找到真理,但一段日子後,又再梅花間竹地辯解,之後周而復始、反反覆覆。
係時候要行動,要做啲嘢喇。就在二月,情人節的月份,灣仔連接地鐵和稅務大樓那條行人天橋。我運用做童軍時學會的紮竹知識,做了一個像寧采臣那個一様的背囊,用來撐起紅底黑字的banner,上書“娼妓立刻合法化”,這組字文法頗怪異。我就這樣背負著這幅字,在橋上來來回回踱了一天。曾經有人行近,話支持我,但亦有人仇視我。很多個曾經很多個相遇後,竟然遇著煲呔,阿曾生。煲呔當時坐在無蓋巴士上層。我揮舞雙手向他叫 “喂 喂 喂”,單手擺動著的他,仰頭望向我,眼光由我腳底一直掃上banner,在字句上稍頓,之後嘴角牽一牽。那張隨之而來流露出深刻的不屑的臉嚇我一跳,我退到橋的中央,等待無蓋巴士去遠了才敢再活動。為何陸離在1970年提出娼妓合法化的合理訴求,到今日仍未實現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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